徵才機關 |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預估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14~2023-07-21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領有證書者。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薪資、零用金、保管品等出納相關業務。 二、辦理國內外各類所得稅款扣繳與申報作業。 三、經辦收付現金、票據及各式帳表登記工作。 四、消耗品及文具用品管理。 五、辦理節約能源管理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6號10樓 |
聯絡E-Mail | bravenan@blf.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2年7月21日止。 二、現職人員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報名截止日前,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上傳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等相關資料掃描檔【以上併成1個檔案,不可超過10M】。 三、非現職人員報名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須含簡要自述)及上開資料,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10066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6號10樓劉先生收」,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勞動基金運用局綜合行政職系辦事員職務」,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四、報名人員至本公告截止日尚在限制轉調期限者,視為資格不符;所附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本職缺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五、本職缺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聯絡電話:02-33435869人事室劉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