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徵求 助理研究員(珠寶鑲嵌職類)~2023-07-13

徵才機關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助理研究員(珠寶鑲嵌職類)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3-07-07~2023-07-13
資格條件 (一)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取得與應聘職類相關之乙級技術士證,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3.持有與應聘職類相關之職業學校以上合格教師登記證書者。
(二)上開所稱與應聘職類「珠寶鑲嵌」相同或相關職類為:
1.相同職類:金銀細工(珠寶鑲嵌)、金銀珠寶飾品加工。
2.相關職類:鉗工、氣銲、板金、打型板金、電鍍。
(三)具英(外)語能力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辦理珠寶鑲嵌職類基礎訓練課程及教材之研發、推展事項。
(二)辦理訓練教學工作、學員輔導及支援技能檢定場之維護管理等事項。
(三)辦理訓練工場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四)協(主)辦技能競賽選手培訓事項。
(五)配合國家產業政策辦理課程開發及教學。
(六)辦理相關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分署花蓮訓練場(花蓮市華西路123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甄試⽅式:
(⼀)學經歷資格書⾯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參加後續測驗。
(⼆)各階段測驗:
1.筆試:佔總成績20%,原始分數應達60分,再按分數⾼低排序錄取前5名進入實作。
2.實作:佔總成績35%,原始分數應達70分,始得進入試教。
3.試教:佔總成績30%,原始分數應達70分,始得進入⾯試。
4.⾯試:佔總成績15%。原始分數應達70分,始得參加總成績評核。
(三)甄試範圍:
1.筆試:珠寶飾品素描。
2.實作:
(1)金工戒指:貴金屬胚條成型,自行選用工具,並依規定時間完成圖面細節與規範。
(2)蠟雕戒指:硬蠟雕刻成型,自行選用工具,並依規定時間完成圖面細節與規範。
3.試教:
金銀珠寶飾品加工乙級:
(1)男戒製作
(2)女戒製作
(3)墜飾製作。
(四)總成績達70分者為合格,始得提報本分署甄審委員會評審。
⼆、聘⽤期間:⾃報到⽇起⾄當年12⽉31⽇⽌。(如錄取⼈員聘⽤資格報經上級機關審 核未通過,即予解聘;如考核成績優良且次年聘⽤計畫奉准,則予以續聘。)
三、薪資標準:以328薪點起⽀(折合新臺幣42,541元)。
四、應徵⽅式
(⼀)請於112年7月13日前(郵戳為憑)檢附下列資料,郵寄至本分署(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人事室),信封請註明「應徵花蓮訓練場珠寶鑲嵌職類助理研究員」及白天聯絡電話。
1.最⾼學歷證書影本。
2.⼄級以上技術⼠證影本。
3.⼯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無書⾯資料或⼯作證明書⾯資料 未載明「職稱」及「⼯作內容」者,視同無⼯作經驗)。
4.國⺠⾝分證正反⾯影本。
5.公務⼈員履歷表(加註個⼈⾏動電話及電⼦郵件、⾃傳500字以上,並經本⼈簽名)。
(二)並請於「本分署網頁/訊息中心/分署徵才」,下載「本分署花蓮訓練場珠寶鑲嵌職類助理研究員職缺應徵人員簡歷表」。填妥資料後,傳送至ann09169@wda.gov.tw。主旨請註明「應徵花蓮訓練場珠寶鑲嵌職類助理研究員(姓名:○○○)簡歷表」。
(三)報名⼈員經書⾯審查符合甄選資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甄選錄取後,如發現資格不符或有偽造、變造證件情事者,撤銷其錄取資格;報到後發現者,應無條件⾃到職⽇起⾃動解職,不得要求任何補償及異議,若涉及刑責,由當事⼈⾃⾏負責。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件,並請填妥收件⼈姓名、地 址及貼附⾜額之郵資俾利郵寄。
(四)聯絡電話:如有⼯作內容⽅⾯的疑問,請洽(02)8995-6399分機1261⾃辦訓練科吳小姐;如有甄選⽅⾯的疑問,請洽分機1733⼈事室鍾⼩姐。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