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5等 |
職稱 | 約僱助理(約僱五等280薪點)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2-21~2025-03-07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2年以上工作經驗。 2.具原住民身分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4.熟諳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 5.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派駐區公所擔任原住民族服務員,協助辦理以下工作項目: 1.原住民族事務幹部組織營運管理工作10%。 2.原住民族集會所管理維護工作10%。 3.原住民族豐年祭籌備及執行等工作15%。 4.本局各類人民申請案件審查、會勘(訪視)與慰問工作20%。 5.擔任本局各項活動工作人員及協助本市原住民參加各項活動10%。 6.原住民為民服務單一窗口及辦理各項業務宣導活動25%。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薪資:約僱五等280薪點(37,800元)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 |
聯絡E-Mail | 10064327@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以下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 (一)甄選報名表(如附件)。(二)最高學歷證書。(三)工作經歷證明(無則免)。(四)國民身分證影本。 (五)退伍令(無則免),於114年3月7日(星期五)下午17時前寄達或送達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總收文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助理(原住民族服務員),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還。經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本項甄審均由本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含筆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一)筆試測驗範圍及題型如下: 範圍:原住民族相關權利:包括教育文化、住宅、社福、經濟及產業發展等事項。 題型:是非題及選擇題,計25題,滿分為100分。 (二)筆試相關資訊請參閱本局官網https://ipb.tycg.gov.tw/業務資訊/出版品/公告資料/113年桃園市原住民族權利手冊,筆試內容如有問題請洽本局秘書室彭先生,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 6692-6693 三、本項徵才候補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3個月,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 6694,陳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