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280薪點(折合新臺幣約37,800元) |
職稱 | 約僱技佐(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2-27~2025-03-06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畢業。 二、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所列不得進用之情事。 三、具有行政機關工作經驗並有證明文件為佳。 |
工作項目 | 一、區民活動中心修繕工程(區活綜合業務、長順區活修繕、錦德區活修繕)。 二、公園綜合業務 、公園天然災害搶災工程。 三、商圈管理綜合業務(含商品標示抽查、工商普查)。 四、產發局、市場處含第一果菜市場及環南市場改建案相關業務回饋金等。 五、臺北市社區共同天線核轉。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 114年5月12日,或約僱原因消失前1日止。 |
工作地址 | 108220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0~13樓 |
聯絡E-Mail | wh-041@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應徵作業,並上傳1.最高學歷證件、2.身分證正反面、3.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4.曾任職政府機關者請附證明文件,上述資料請掃描彙整為同一檔案後再上傳系統。 二、本職缺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以簡訊方式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所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三、甄選結果將公布於本所網站開放資訊專區周知。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聯絡人及聯絡電話:郭小姐(02)23064468分機3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