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徵求 幹事~2023-06-27

徵才機關 花蓮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3-06-19~2023-06-27
資格條件 一、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 會計、人事、政風、公保等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花蓮縣萬榮鄉馬遠國民小學(979花蓮縣萬榮鄉39號)
聯絡E-Mail startpace@hl.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一、 線上應徵: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二、 上傳資料:
請將相關資料「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事求人」網頁
1. 切結書
應徵人請仔細閱讀切結書之「備註」法規說明,除非有違反第一、二點之情事,否則應為全部打勾之情形。
【注意】應徵期間如非「留職停薪或延長病假」者,請勿隨意勾選。
請至「本府人事處首頁/表格下載區/考試任免科/任免/外補職缺切結書」下載(網址:http://pd.hl.gov.tw/Detail/73e553a11f954d3fa8592be30ae0e166)。
2. 最高學歷證件
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認證之畢業證書、成績單中譯本,並提供出入境資料。
3. 考試及格證書。
4. 現職派令
請勿提供調整職系派令。
5. 銓審函
現職及職系調整審定函(若尚未經銓敘部審定則免附);任職期間曾有考績升等,請務必檢附考績升等函。
6.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7. 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
請參考第三點說明,另寄word電子檔至startpace@hl.gov.tw。
8. 其他證明文件
例如採購證照等。
三、 寄送電子郵件:
請填寫「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並以電子郵件寄送「word」電子檔至startpace@hl.gov.tw;未於期限內提供本資料表電子檔者,視為未完成應徵程序,恕不受理。
上開資料表請至「本府人事處網頁首頁/表格下載/考試任免科/任免/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範本)-職員」下載「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範本)-學校職缺」(網址:https://pd.hl.gov.tw/Detail/9441f1672a374d1ca5d49f72f53c52ab)。
四、 請依上述規定報名,未依規定填寫簡要自述並提供上開第二、三點之相關文件者,亦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皆不另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五、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六、 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七、 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6條及該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2項規定,視為同一機關由本府統籌辦理甄審(選)之機關學校(即本府及免設甄審委員會之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請勿遞件。(註:免設甄審委員會之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如下:花蓮縣立體育場、花蓮縣水產培育所、花蓮縣家庭教育中心、花蓮縣秀林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新城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壽豐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鳳林鎮戶政事務所、花蓮縣光復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豐濱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瑞穗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萬榮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卓溪鄉戶政事務所、花蓮縣玉里鎮戶政事務所、花蓮縣富里鄉戶政事務所、壽豐國中、平和國中、富源國中、豐濱國中、三民國中、玉東國中、富里國中、富北國中、東里國中、秀林國中、萬榮國中及本縣各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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