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彰化縣動物防疫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23-06-14~2023-06-27 |
資格條件 | 1.具有學士以上相關學系〈獸醫、畜牧、動物、寵物、生命科學〉之學歷,或學士以上之學歷且具有與擬任職務性質相關2年以上工作經驗之證明。 2、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工作認真負責、無不良嗜好、具電腦文書操作能力及汽、機車駕照、精通國、台語及擅長溝通協調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特定寵物業者管理等事項。 2、辦理非法繁殖買賣犬、貓稽查、盤點民眾飼養之物種與飼養現況等事項。 3、輔導申請展演動物許可證及建立動物展演管理與聯繫機制等相關事項。 4、辦理抽查寵物食品等事項。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中央路2號 |
聯絡E-Mail | handsomejiangh@yahoo.com.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甄選方式: 資料審查及面試。 二、甄選日期及地點 1、日期:112年6月29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2、地點:本所(彰化市中央路2號)3樓會議室。 三 、報名時間及地點:1、.2023/6/14 ~ 2023/6/27下午5時截止(若以郵寄方式報名,請自行留意信件抵達時間)。 2、報名地點:彰化縣動物防疫所(彰化市中央路2號)。 四、報名方式:親自、委託報名或郵寄報名,若以郵寄報名請用掛號寄至彰化市中央路2號寵物管理課收〈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備註應徵臨時約僱人員〉並繳交下列證件並通過資格審查後即完成報名程序,證件不齊恕不計分,亦不退件。 五、報名應攜帶證件:意者應填具「彰化縣動物防疫所臨時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本表務請填寫檢附)」(請於動物防疫所網站/便民服務/文件下載//徵才相關資料選項下載,並依序以長尾夾夾妥下列資料: 1、履歷表(1份,含自傳,並貼有近期3個月內二吋照片半身正面脫帽照片1 張)證件如有偽造或變造,於錄取後,查明屬實者,取銷錄取資格。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 3、國民身分證影本1份。 4、男性退伍令影本1份(無則免附)。 5、汽、機車駕照影本1份。 6、專業檢定證件影本1份(如有可檢附,無則免附)。 ※上述資料請自行依序整理編排,如未依規定而造成資料遺失,本所概不負責。 六、應試證件:國民身分證正本。 七、錄取方式: 符合資格且具本機關用人需求。 八、錄取公佈:1、錄取人員將公佈於本所網站(網址:http://www.chcgadcc.gov.tw/)。 2、錄取人員另以電話通知 九、聯絡人:04-7620774分機222(江先生) 十、其他:1、僱用期間:本職缺屬112年度計畫,工作期間預計至112年12月31日止。 2、薪資:依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標準,以薪點280點標準支給(每月薪資約新臺幣36,316元整)。 3、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所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所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4、初審合格通知面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5、本次公開甄選視成績酌增備取人員1名,備取期間1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本所得予以從缺。 6、應徵者如未獲錄取或資格不符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臨時約僱人員報名表除外),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者,恕不退件,亦不個別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