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三等230薪點(31,050元)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25-04-21~2025-04-24 |
資格條件 |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2、以熟悉本鎮地理環境者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一、主要工作項目如下:辦理社勞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月薪230薪點(約3萬1,050元)。 三、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之前1日止或如未獲分配及格人員或分配人員未報到亦應於公告分配結果之日起第16日(預計115年3月底)或原因消滅時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苑裡鎮信義路1號(http://www.yuanli.gov.tw/) |
聯絡E-Mail | yuhui08@ems.miaol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因應資訊化、節能減碳,報名採線上報名,請依有效期限完成報名,如有疑義請洽陳小姐聯絡電話:(037)854079。 二、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授權同意本機關調閱完整履歷。 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表請至銓敘部全球資訊網-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下載填寫,務必註明應徵者姓名、白天聯絡電話、e-mail帳號。 四、送件資料本所會先行審查,並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本職缺需具備文書作業專長、經驗及身心障礙人員尤佳,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非適任人員時,本所得予從缺。 五、經通知面試人員請檢附下列資料,以利查驗。 1.學、經歷證件或影印本。 2.國民身分證或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