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 徵求 社會工作師~2025-04-28

徵才機關 屏東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社會工作師
職系 社會工作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3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25-04-22~2025-04-28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有社會工作職系任用資格並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者。
三、無限制轉調之情形。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府社會處社會工作職系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900 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聯絡E-Mail a002418@oa.pt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同意開放履歷供本府調閱(履歷表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社工師證照、現職派令、最近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如為任用法第22條第2項人員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二、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必要時須經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三、參加應徵者之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談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8-7320415#6522(呂小姐)。
四、本職缺視甄選結果得增列候補名額3名,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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