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 徵求 秘書~2023-07-05

徵才機關 行政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職稱 秘書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6-30~2023-07-05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2.碩士以上畢業。
3.具有中央及地方人事主管機關人事業務經驗8年以上。
4.具組織編制、員額管理或任免遷調經驗(請於自傳敘明工作經驗)。
5.現職薦任第9職等合格實授,且最近5年考績均為甲等。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特種考試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7.熟悉電腦操作(如POWERPOINT、EXCEL)。
8.品德良好,勇於任事,具備高度溝通協調、服務熱忱及團隊合作精神。
工作項目 組織編制、員額管理、任免遷調等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忠孝東路一段1號。
聯絡E-Mail chlin3@ey.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另請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派令及銓審函等資料檔案,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本職缺係本院人事處秘書職缺。初審合格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及舉行測驗(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洽(02)3356-7023林小姐。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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