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暫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30~2023-07-07 |
資格條件 | 1. 學歷: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院校以上畢業者(外國學歷須出示學歷驗證及公證中譯本)。 2. 諳電腦操作文書能力及溝通協調能力者(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面試當天將進行測驗)。 3. 具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尤佳。 4. 具備普通重型機車駕尤佳。 5. 具備就業服務乙級證照尤佳。 6. 請檢附最近1次或相關工作經驗之經歷證明(在職/離職/服務證明書)。 7. 投遞前,請確認報名表為最新版本。 8. 本案進用人員係依勞動部「施用毒品者就業服務計畫」招募,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經費用罄或計畫執行完畢。前述計畫如有修正或延長依勞動部規畫辦理。 |
工作項目 | 1. 辦理毒癮者就業相關服務及製作相關報表業務。 2. 辦理求職求才相關業務及運用就業促進工具協助求職者就業服務。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處及所屬就業服務站(三重站及所屬轄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具: 1. 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各項欄位務必詳載,表件請上新北市人力網網頁下載,投遞前,請確認報名表為最新版本(如未使用此版本者,視為資格不符)。網址:https://ilabor.ntpc.gov.tw/file/411504559】。 2. 最高畢業學歷證件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等證件影本。 3. 最近1次經歷證明(離職/在職/服務證明書)等相關證明文件。 4. 與本工作性質相當之經歷證明(離職/在職或服務證明書)及本案所需之相關證照(無則免附,未檢附者視同未具相關證照或證明)。 5. 普通重型機車駕照。 6. 如為身心障礙者,請檢附身心障礙證明,以上資料請務必均以A4規格、並採雙面列印、『由上而下』依序裝訂,並於112年7月7日前(須以郵戳為憑) 掛號郵寄至23571新北市中和區景安路155號 新北市政府就業服務處)人事室徐小姐(電話:2246-5066分機2106收)【務必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施用毒品者就業服務計畫(三重站及所屬轄區)及日、夜間聯絡電話】 (二)資料齊備並合於本處用人需求者通知面談,其餘人員恕不另行通知。錄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進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次徵才得擇優候用數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公告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於候用有效期間正取人員通知不到,或另有同工作內容、薪資結構相近人員職務出缺時,得依候用名冊依序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處亦得從缺。 (三)本次徵才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履歷資料,請檢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返還。 (四)薪資:33,851元/每月。 【比照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暨所屬各機關臨時人員(業務輔導員)薪資進階規定辦理;本案職缺進用非屬機關公務預算進用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