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5-10-31

徵才機關 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3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10-27~2025-10-31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備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及網際網路等電腦能力。
(三)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四條第一項及第三項所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辦理綜合行政職系書記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本處(臺中市南屯區408萬和路1段28之18號)及所屬單位。
聯絡E-Mail dalig024@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檢具資料】
(一)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二)相關經歷或電腦、文書處理相關證照影本。
(三)本處外補職缺履歷表(請至本處網站http://www.animal.taichung.gov.tw-本項徵才公告頁面 下載)。
(四)報名方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將報名文件影本以A4格式依序裝訂,並於信封面上註明應徵「書記職務代理」及聯絡電話號碼,於114年10月31日(星期五)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有關資料郵寄至本處人事管理員謝小姐辦理報名。

【其他】
(一)本職務係辦理本處書記職缺列入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前所遺業務,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上開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約115年3月底)為止。
(二)薪資標準:依行政院及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暨相關規定,以3等230薪點標準支給(約為139.1*230=31,993元,尚需扣除勞退、勞健保等自付額)。
(三)資料齊備並合於本處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其餘人員恕不另行通知。
(四)不合資格者請勿寄送資料,全部資料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貼足郵資)俾利郵寄返還。
(五)本職缺得視面試成績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性質相近之 職缺為限,候用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如無適當人員得不予錄(備)取。
(六)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4-23869420轉111謝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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