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徵求 約僱技佐~2025-11-14

徵才機關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技佐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10-30~2025-11-14
資格條件 (一) 無雙重國籍、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二)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歷。
(三)具辦理國有財產業務經驗者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國有財產管理勘查相關業務、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桃園辦事處(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2號4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於於114年11月14日下班前送達以下資料: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如附件,內容需完整)、學歷及經歷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男性如役畢請附退伍令影本,郵寄330231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2號4樓(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例如:應徵約僱人員)。
(二)本職缺僱用期間:自通知錄取報到之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約114年12月分發)或代理原因消滅,每月薪資報酬為約僱四等250薪點,折合新台幣34,775元整。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擇優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如本次甄試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四)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件俾利郵寄。如有疑問請電(03)3379156轉分機101劉股長。
(五)甄試日期地點:視報名情形另訂面試舉行日期及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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