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工程員及約僱助理工程員(限原住民應徵) |
職系 | 無 |
名額 | 2名(擇優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02~2023-06-18 |
資格條件 | (一)專科(含)以上學校畢業(不限科系)。 (二)須具原住民身分(請檢附具原住民資格佐證資料)。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辦理文書、財產管理、檔案管理等行政事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捷運松山新店線 南京復興站2號出口旁 捷運共構大樓17樓) |
聯絡E-Mail | gc7655@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註冊帳號登入/履歷填寫/完成履歷資料填寫並儲存方可進行職缺應徵,並將簡易履歷表、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學歷畢業證書及具原住民資格佐證資料(例如:戶口名簿等)等資料合成PDF檔上傳。 (二)應徵人員亦可將前述資料以e-mail應徵方式傳送本處人事室(gc7655@gov.taipei) ,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秘書室/約僱人員」,並請務必來電確認應徵信件是否傳送成功。 (三)合者擇優將以e-mail方式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面試結果將刊登本處網站最新消息區)。應試人員各種證件及資料採事後審核,如有偽造、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應試人應負法律責任,經查明有偽造、變造或應試資格不符者,不予錄取。聯絡電話:(02)27815696轉3168(李小姐)。 (四)本案2個職缺依「臺北市促進原住民就業自治條例」規定辦理,須具備原住民身分者始得報名。 (五)本案職缺已提列考試計畫,可僱用至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約僱用至112年10月),如僱用期滿或僱用原因消失須無條件解僱,不得申請留用或請求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