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2023-06-08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無(0280薪點,月支報酬約新臺幣36,316元/月)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6-02~2023-06-08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或大學以上畢業。
2、具體育業務或外語能力者酌予加分。
3、現為臺北市籍且曾代表本市參加近三屆全國運動會獲得第1名之運動選手予以加分。
工作項目 1、協辦「臺北國際龍舟錦標賽」及「臺北馬拉松」國內外友好城市交流之邀請及接待事宜。
2、協辦與大陸地區友好城市運動之交流聯繫及出訪事宜。
3、協辦臺北市運動有功團體及人員表揚典禮相關事宜。
4、協辦本局志願服務人員管理事宜。
5、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05037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南京東路4段10號
聯絡E-Mail by9646@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參加應試者,請檢附履歷表、自傳、學經歷證件等影本各1份,如曾代表本市參加近三屆全國運動會獲得第1名請另檢附獎狀及戶籍謄本(不得省略記事)影本各1份,於112年6月8日(星期四)前郵寄至本局輔導管理科(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輔導管理科約僱人員』職務。
2、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面試預訂於6月16日(星期五)下午2時30分於本局舉行,請先預留時間。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不再另行公告;又如參加面試人員不符本局所需,得不予錄取。應徵者無法參加面試者,視同棄權,不得異議。
3、審查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所送履歷等資料由本局逕存不另退件或通知(若有需退還者請附上回郵信封)。
4、相關詢問請逕洽本局輔導管理科余科員(02-25702330轉分機5422)。
5、本局並保有依現況調整業務內容之權利。
備註:
1、本職缺係代理本局輔導管理科綜合行政職系助理員職務,代理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到職前1日止,代理原因消失時,即予解僱。
2、月支報酬約新臺幣3萬6,3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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