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八職等 |
職稱 | 主任 |
職系 | 衛生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4-11~2023-04-18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具薦任第8職等醫務管理(衛生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並具協調、溝通及領導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4.具醫院相關經歷、醫務管理經驗或健保相關業務經驗尤佳。 |
工作項目 | 1.病歷管理相關業務督導、協調。 2.批掛櫃檯業務督導、協調。 3.健保業務督導、協調。 4.醫務管理行政業務執行及推展。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 |
聯絡E-Mail | 30124@syh.mohw.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2年4月1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並上傳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經歷證明、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證件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簽章」),另須提供簡要自述300字以上。 2.紙本應徵請於上開期限內(以郵戳為憑),檢附履歷表(含自傳300字以上)、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經歷等相關證書,郵寄本院人事室黃先生收(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應徵文件之信封務必註明「應徵醫務行政室主任」,以郵戳為憑(至112年4月18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3.資格審查合格後,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4.本職缺為預估缺(自112年7月1日起出缺),得增列備取人員,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未經錄取,恕不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