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駕駛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駕駛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4-10~2023-05-15 |
資格條件 | 1.中央各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2.高中職(含)以上學校畢業 3.需具有小客車職業駕照,且最近3年內無責任肇事紀錄者(諳汽車修護能力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駕駛本局首長公務座車。 2.公務車輛保養與維護。 3.庶務支援。 4.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6號10樓(交通便捷,位於捷運中正紀念堂站1號出口步行1分鐘)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資料請於112年5月15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郵戳為憑)或逕送報名資料至臺北市中正區100232羅斯福路1段6號10樓秘書室,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職務甄選」及白天聯絡電話、行動電話。 二、應檢附資料: (一)履歷表。 (二)最近3年考核、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四)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五)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影本。 (六)其他專業證照影本(無者免附) 三、甄選簡章及履歷表,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blf.gov.tw/公布欄下載),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所附應徵資料不退件。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四、月薪新臺幣30,100〜35,770元整(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及工友管理要點等相關規定核給)。 五、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於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本局其他工友(含技工、駕駛)職務出缺遞補進用。 六、聯絡人:秘書室黃小姐,聯絡電話:(02)3343-58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