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徵求 約僱技士~2023-05-15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280薪點(每薪點依⾏政院規定以129.7元計算,⽉⽀報酬新臺幣36,316元整)。另依規定提繳勞⼯退休⾦及扣除勞、健保等費⽤。
職稱 約僱技士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5-08~2023-05-15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熟悉網路應用及Office應用軟體、具本府公文應用處理整合系統操作經驗者尤佳。
(3)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情事者。
(4)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工作項目 (1)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事件裁處。
(2)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審查及查核。
(3)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資料審定。
(4)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相關事宜。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臺北市市府路1號5樓)
聯絡E-Mail DL-00407@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檢具甄選報名表(請⾄本局⾸⾴https://bola.gov.taipei/最新消息下載)、學經歷證明文件、⼯作證明(如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服務證明等)影本各1份,如屬⾝⼼障礙⼯作者,請檢附⾝⼼障礙⼿冊正反⾯影本。
(2)前項報名表(請務必使⽤本局提供格式,未使⽤者初審不合格)及相關證件請於112年5⽉15⽇前逕寄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北區,臺北市政府勞動局⼈事室收(請註記應徵職業安全衛生科約僱技士),以郵戳為憑,證件不⿑不予採計;逾期恕不受理。
(3)本職缺另提供線上應徵管道,請於本局官網下載報名表填妥後⾄⾏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將前開報名表及相關證明文件上傳⾄該系統,如未使⽤本局報名表視為初審不合格。
(4)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試;不合格者恕不通知⾯試及退件。
(5)經⾯試後如獲錄取本職缺者,請⾃備悠遊卡1張,俾利辦理⾨禁事宜。
(6)本次甄選依成績⾼低依序正取1名、備取2名,錄取⼈員以電話通知,不另⾏公告。候⽤期限3個⽉,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動喪失候補資格。本案聯絡⼈:洪⼩姐,電話:27287052。
(7)本職缺僱用期間自受僱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工作日止。於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無條件解僱。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