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土城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31~2025-04-07 |
資格條件 | 1. 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2. 最近5年考績(含另予考績),不得有考列丙等或連續3年考列乙等者 。 3. 最近5年不得有受申誡以上行政處分或懲戒處分者。 4.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5.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 辦理役政災防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土城區公所(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1段101號) |
聯絡E-Mail | aj4807@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自傳不得空白,應徵者得不檢附(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完成授權並同意開放履歷調閱功能。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 (3)現職派令。 (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語言檢定證書或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 以上資料未完整上傳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2. 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談,不符合者不予通知,若應徵⼈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3. 本次徵才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經甄試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4. 欲洽詢工作內容請電洽電02-22732000#191役政災防課許課長;其他疑問請電洽02-22732000分機420人事室阮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