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圖書館 徵求 助理員~2025-09-22

徵才機關 國家圖書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圖書史料檔案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9-16~2025-09-22
資格條件 一、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定額進用)。
二、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以上及格,具調任圖書史料檔案職系資格,合格實授委任第2職等以上之人員。
三、能勝任櫃臺服務、具圖書館服務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惟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工作項目 一、讀者服務櫃臺輪值(早、晚班及假日班) 。
二、影音資料典藏管理(含資料剪輯與上架、授權管理、館藏盤點等)。
三、非書資料典藏管理(含調閱服務、數位轉製、館藏盤點等)。
四、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山南路20號
聯絡E-Mail person@ncl.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於限期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一)現職派令、(二)現職銓審函影本、(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需於有效期間內或無期限)、(四)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全民英檢或其他英語檢定證書(無者免附)、於限制轉調期間內為親自養育3足歲以下子女者之佐證資料(如戶籍謄本,無者免附)。應檢附資料及證明文件不齊全或逾期未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報名者,均不受理。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不另行通知。
四、經甄選錄取者,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程序。但服務機關未能依本館函商同意過調者,不予遴用。
五、本職缺擇優錄取正取人員外,視甄選成績酌列候補名額,其名額不逾職缺數2倍。備取候用期間為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六、有關資格條件及報名相關問題請洽本館人事室聯絡電話:02-23619132轉159,謝小姐;有關工作項目請洽本館知服組聯絡電話:02-23619132轉201,陳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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