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雲林縣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 官職等 | 6等4階起 |
| 職稱 | 約聘臨床心理師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 有效期間 | 2025-09-24~2025-12-31 |
| 資格條件 | 一、領有臨床心理師證書,具臨床心理師執業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2年(聘用資格得採認實習經驗,並折抵1年工作經驗,曾擔任關懷訪視員者,每2年年資得折抵1年工作經驗)。【6等5階(344薪點),薪點折合率144.4元,及風險工作費700元】。 二、已領有臨床心理師證書,惟尚無工作經驗者,暫以【6等4階(328薪點)、薪點折合率144.4元,及風險工作費700元】先予聘用,任用期滿1年後,再循是類人員支薪標準及工作內容辦理。 三、具電腦基本操作處理能力且領有小客車駕照及具交通工具尤佳。 四、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與機關長官或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等親以內之關係規定情形;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五、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備註:具有身障手冊者一併檢附) |
| 工作項目 | 一、參與心理衛生工作之規劃、執行及評估。 二、連結及整合社區心理衛生、心理治療資源。 三、提供社區精神病人、自殺企圖個案及家屬心理衛生諮詢、個別及團體心理諮商/心理治療,並依個案需求,提供外展(駐點)服務。 四、辦理心理衛生教育講座。 五、管理心理治療服務相關紀錄及資料。 六、提供個案心理評估、心理諮商、心理治療及社區面訪,並參與個案討論會議。 七、中心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依業務需求派駐本縣斗六市、二崙鄉、東勢鄉等社區心理衛生中心。 |
| 聯絡E-Mail | yls933@ylshb.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履歷表內容無誤,並將上述檔案檢具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經歷證件掃描電子檔分別上傳。 二、聯絡電話:05-7002153,林小姐。電子信箱:yls933@ylshb.gov.tw。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