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無 |
| 職稱 | 約僱助理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09-22~2025-09-30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公務機關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具電腦文書軟體(LibreOfficce、Office)運用操作處理能力。 (三)具為民服務溝通能力,個性主動積極負責且具耐心。 (四)具國有財產業務法規基本概念或相關國產業務經驗者尤佳。 (五)無雙重國籍、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辦理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標售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90號3樓)。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薪資:每月薪資新台幣34,775元。 二、僱用期間:自通知錄取報到上班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地政科增額錄取人員報到之前一日或代理原因消滅止。 三、應徵方式:採郵寄(請自行計算送達時間)或現場親送報名應徵,請檢具1.公務人員履歷表(如附件,內容需完整並請簽名及粘貼或書表逕列印2吋彩色相片)、2.最高學歷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若已役畢者請檢附退伍令影本,另可一併檢附經歷證明、汽、機車駕照等影本,應徵文件請裝入信封,並請於信封或履歷表上方之空白處註明「應徵約僱助理員」及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應徵信封及履歷表倘均未註明應徵職缺者,恕不受理及退件。前述履歷表及相關資料請於公告截止日114年9月30日前以掛號郵寄或親送達至本分署(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3樓,信封收件人:處分科施小姐),請自行計算送達時間,逾期送達不受理。應徵文件應填內容錯填或漏填及檢附文件資料不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本次徵才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書面審查合格者統一訂期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未獲通知者及未獲錄取者如須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本職缺正取1名,並視面試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六、本次徵才聯絡人:處分科施小姐,電話:02-27814750分機1304。 七、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