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328薪點(月薪約新臺幣45,624元) |
職稱 | 聘用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9-19~2025-10-01 |
資格條件 | 1.本職缺係延長病假人員職務代理人,聘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或代理原因消失之前一日止,應無條件解聘(聘用期間將視職缺人員實際請假情形予以延長,預估至115年6月止)。 2.所具專門知能條件,符合下列二者之一者: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3.熟稔office文書處理、網路操作與運用,並能主動積極學習。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及28條第1款各款情事。 |
工作項目 | 1.經營與管理「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課程相關業務與線上活動。 2.AI與數位知能培訓之規劃與執行相關事宜。 3.其他交辦工作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3段30號(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臺北院區) |
聯絡E-Mail | torrisa@hr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檢具以下資料:(1)履歷表及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如具與擬任工作相關之年資經歷、訓練學習,請檢附影本;(2)自我推薦函(A4紙張格式直立橫式繕打,內容約500至1,000字,須具體簡要說明個人所具資格條件及處理前列工作項目之知能)。 2.應徵資料於114年10月1日前(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寄至「106021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3段30號,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人事室收」,並請註明應徵「數位學習組臺北院區聘用人員」職缺及聯絡電話,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3.本學院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聯絡人:人事室陳小姐、聯絡電話:(02)83691399分機8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