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徵求 聘用職務代理人~2025-10-01

徵才機關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328薪點(月薪約新臺幣45,624元)
職稱 聘用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9-19~2025-10-01
資格條件 1.本職缺係延長病假人員職務代理人,聘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或代理原因消失之前一日止,應無條件解聘(聘用期間將視職缺人員實際請假情形予以延長,預估至115年6月止)。
2.所具專門知能條件,符合下列二者之一者: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3.熟稔office文書處理、網路操作與運用,並能主動積極學習。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及28條第1款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1.經營與管理「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課程相關業務與線上活動。
2.AI與數位知能培訓之規劃與執行相關事宜。
3.其他交辦工作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3段30號(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臺北院區)
聯絡E-Mail torrisa@hrd.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檢具以下資料:(1)履歷表及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如具與擬任工作相關之年資經歷、訓練學習,請檢附影本;(2)自我推薦函(A4紙張格式直立橫式繕打,內容約500至1,000字,須具體簡要說明個人所具資格條件及處理前列工作項目之知能)。
2.應徵資料於114年10月1日前(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寄至「106021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3段30號,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人事室收」,並請註明應徵「數位學習組臺北院區聘用人員」職缺及聯絡電話,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3.本學院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聯絡人:人事室陳小姐、聯絡電話:(02)83691399分機8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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