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徵求 辦事員~2025-05-12

徵才機關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1-新竹縣
有效期間 2025-04-30~2025-05-12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經公務人員普考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人員,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 調解、法制、國家賠償等業務。
(二) 資訊管理(包含全球資訊網維護管理)。
(三)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縣北埔鄉公所(新竹縣北埔鄉中山路20號)
聯絡E-Mail 10003667@hc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網路24小時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114年5月12日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履歷資料內「簡要自述」欄位不得空白)。並請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最近銓敍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採購專業人員證照或語言能力證明等資料掃描後上傳(全部文件請掃描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恕不退還所寄送資料;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本所謝課長(聯絡電話:03-5802204分機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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