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嘉義縣朴子市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農業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1-嘉義縣 |
有效期間 | 2025-06-02~2025-06-16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具農業技術職系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任用資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不得籍籍大陸地區或領用護照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農業技術業務及其他上級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嘉義縣朴子市四維路一段551號。 |
聯絡E-Mail | imcato615@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 (二)應徵注意事項: 1.應徵前務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 > 應用系統> B.人事資料服務>「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內,維護個人資料、簡要自述並上傳個人大頭照(勿用生活照)(操作步驟請詳閱http://personnel.chcg.gov.tw/files/MyData操作手冊_一般人員_15_1081108.pdf)。 2.應徵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 應用系統>D.其他人事總處業務>「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我的簡歷】內必填欄位,並至【我的履歷】再次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後,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操作步驟請詳閱http://personnel.chcg.gov.tw/files/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_15_1081108.pdf)。 3.請檢附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以上均以掃描方式檢附,如無免附,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操作步驟請詳閱https://web3.dgpa.gov.tw/want03resume/doc/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pdf)。 (三)資歷審查後業務單位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5-3706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