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08~2025-06-06 |
資格條件 | 一、經銓敘審定委任第四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未受懲戒處分,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廢棄物處理廠(場)等設施營運操作管理及相關事項。 二、辦理污水處理廠、地磅室、保養場等設施維護及污染防制等相關事項。 三、廢棄物處理廠(場)周邊工程補助款規劃設計、發包、監造及環境監測等。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市北區海濱路240號。 |
聯絡E-Mail | 61197@ems.hc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6⽉6⽇(星期五)前檢附下列資料,由「⾏政院⼈事⾏政總處事求⼈」網站投遞電⼦檔: (⼀)公務⼈員履歷表(附⼆吋脫帽相片⼀張)。請務必填妥可聯絡之電話或電⼦信箱。 (⼆)現職派令。 (三)銓敘部審定函。 (四)考試及格證書。 (五)畢業證書。 ⼆、報名⼈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優舉⾏⾯試,⾯試時間另⾏通知。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甄審結果確定之翌⽇起三個⽉內有效。 四、連絡電話:03-5368920#1305 石⼩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