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榮譽國民之家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5-05-15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5-08~2025-05-15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長照經驗或具社工師考試資格或社工相關系所畢業尤佳。
3.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輔導會附屬機關(構)工作經驗尤佳。
4.通知錄取後可立即上班者。
5.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協辦善後及遺產管理作業。
2.協辦各項文康及慶祝活動。
3. 臨時性交辦及業務支援等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1217號
聯絡E-Mail vhtyu0089@mail5.va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徵時間:即日起至114年5月15 日(星期四)止,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本家人事室周小姐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組員(A020070)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字樣,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二、應附證件:
(一)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照片並務必詳實填寫),自傳需親自簽名。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四)其他(專業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所附證件影本一律以A4規格繳交,並依序裝訂成冊。
三、附註:
(一)工作報酬:約僱5等280薪點(月俸新台幣38,948元)。
(二)合於條件人員,本家將通知參加甄選,資格不符者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公開甄選得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本職缺係代理114年特種考試退除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三級考試錄取分發職缺(預計9月中旬分發),僱期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期滿自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聯絡人:周小姐,電話:03-368114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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