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嘉義縣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1-嘉義縣 |
有效期間 | 2025-05-22~2025-05-27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之情事。 二、國內外公私立大學校院畢業。 三、熟悉電腦WORD、EXCEL等文書處理及其他各項操作能力佳;具行政機關服務經驗佳;具汽車駕照佳;或曾於政風機構服務者尤佳。 四、報名應繳文件如下〔(一)~(四)可至嘉義縣政府全球資訊網/縣府訊息/縣府徵才/本職缺公告項下下載〕: (一)報名表:本項未檢附者視為報名資格不符。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相片請自行貼妥(本項未檢附者視為報名資格不符)。 (三)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本項未檢附或未填寫完全者視為報名資格不符。 (四)嘉義縣政府約僱人員僱用契約具結書:本項未檢附或未填寫完全者視為報名資格不符。 (五)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六)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持國外學歷證書者應檢附經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證明文件,否則恕不受理)。 (七)相關專業能力實績或證明文件影本。 (八)男性另得檢附役畢證明(退伍令、退役證明書、免役證明) 五、報名資格條件經初審通過人員,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通過初審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還履歷相關文件。 |
工作項目 | 一、本職缺為嘉義縣政府政風處科員職缺之職務代理人,工作內容為辦理政風預防相關業務(包括並不限反貪活動)及其他主管臨時交辦事項,僱用期限自簽訂契約書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本案約僱人員需配合於契約結束無條件解約,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視成績擇優正取1人、候用2人,候用期間3個月(自公開甄選結果公告之日起算)。 二、本職缺以約僱人員五等一級280薪點支薪,每月折合薪資為新臺幣38,948元。 |
工作地址 | 嘉義縣政府(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 |
聯絡E-Mail | hyy988@mail.cy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人:許元瀧(05-3620123#83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