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原住民族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5等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並視業務需要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05~2023-07-15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需檢附證明文件) 2. 具原住民身分者優先考量。 |
工作項目 | 1.原住民族實驗教育計畫補助。 2.學校本位課程計畫。 3. 辦理課程發展中心等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會教育文化處)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6樓 |
聯絡E-Mail | chyhsu@cip.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錄取人員分配日前1日止。薪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標準,以薪點280,折合新臺幣36,316元支給。 2. 有意徵選者,請於112年7月1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相關資料(含自傳)均須詳填,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或相關證明、經歷證明等資料影本。及參加原住民族語、英文等其他檢定合格者,亦請檢附證明文件影本。網址,如下(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3. 初審合格且符業務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未獲遴用者,視成績酌列候用名冊,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4. 本會將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