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里幹事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06~2023-06-09 |
資格條件 | 1. 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高中以上畢業。 2.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資格,具委任第3職等以上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情形者。 3. 具一般公文處理及電腦操作能力。 4. 工作積極、有服務熱誠、溝通能力良好。 5. 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村里業務。 二、社會救助及福利業務。 三、水源保育與回饋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復興區澤仁里中正路20號 |
聯絡E-Mail | 10094202@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檢具之證件(以下資料請合併於同一PDF檔並上傳至事求人系統): 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影本 4.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5.相關證照(無則免附)6. 如有親自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得於限制轉調期間內調任之情形者,請提供子女之戶口名簿、兒童健康手冊、各項篩檢紀錄及預防接種紀錄等相關文件以供審查(無則免附)。 (二)報名方式: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112年6月9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檢要自述欄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上傳相關證明資料(合併於同一PDF檔,檔案大小限10MB)。 (三)甄試及錄取通知: 1. 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2.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1至2名,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機關暨所屬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2..應試者請再以電話確認是否已收受資料。 3.聯絡人:(03)3821500轉分機2301人事室王小姐或轉分機1200社會課陳課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