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花蓮縣立新城國民中學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組長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5-10-22~2025-10-29 |
資格條件 | 具有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並具有採購專業人員及格證書。 |
工作項目 | (本案係徵求事務組長) 一、辦理採購(含小額採購)等事項。 二、辦理勞保、健保等相關事宜。 三、司機、臨時人員管理等事項。 四、消防檢修、校舍檢修,一切事務性維修。 五、交通車、影印機租賃、保全、電梯、飲水機等業務事宜及其他庶務有關事項。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971花蓮縣新城鄉北埔村北埔路143號(總務處) |
聯絡E-Mail | apaja0119@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一、線上應徵: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二、線上應徵上傳資料:請將相關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一)切結書(請務必本人親簽,如附件或至花蓮縣政府人事處首頁/表格下載區下載,網址:https://pd.hl.gov.tw/Detail/73e553a11f954d3fa8592be30ae0e166) (二)最高學歷證件(持國外學歷者,請檢附我國駐外館處認證之畢業證書、成績單中譯本,並提供出入境資料) (三)考試及格證書 (四)現職派令 (五)現職銓審函及職系調整審定函;任職期間曾有考績升等,請務必檢附考績升等函 (六)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三、請依上述規定報名,未依規定填寫簡要自述及完整上傳前述資料,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經審查合格人員,必要時得由用人單位辦理面試;另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請務必至花蓮縣政府人事處首頁/表格下載區下載(網址:https://pd.hl.gov.tw/Detail/9441f1672a374d1ca5d49f72f53c52ab),下載填寫『外補職缺應徵者資料表(由應徵人填寫)』,將填妥之word檔案(請勿提供其他格式),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電子郵件寄送至apaja0119@gmail.com電子信箱。未於期限內提供本資料表電子檔者,視為未完成應徵程序,恕不予受理。 六、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人員得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