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內政部消防署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 職稱 | 辦事員 |
| 職系 | 消防與災害防救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0-17~2025-10-27 |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警察官或消防與災害防救職系任用資格者,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人員。 二、經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 三、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规定限制調任情形。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充實精進防救災訓練量能及設施中程計畫相關事宜。 二、辦理全社會防衛韌性-替代役備役役男演訓召集、消防役專業訓練相關事宜。 三、辦理訓練場設施維護採購相關事宜。 四、辦理訓練用裝備器材採購相關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南投縣竹山鎮大公街100號 |
| 聯絡E-Mail | robin50104@nfa.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自傳及聯絡手機電話,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包括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或升官等訓練合格證書及消佐班結業證書、現職派令或異動通知書、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工作經歷、證照等證件影本)完整上傳。 二、經審核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至多5名通知面試;本職缺列至多候補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结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聯络電話:(02)8196-6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