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福壽山農場 徵求 組員職務代理人~2025-03-17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福壽山農場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人員5等280薪等(37,800元)
職稱 組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03-09~2025-03-17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
2.具備文書軟體操作、運用能力,並熟悉電腦辦公室作業系統(如Word、Excel、Power point等類似軟體)、中文輸入及上網等資訊能力。
3.具服務熱忱、工作積極認真者。
4.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無雙重國籍或多國籍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升遷法第12條或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之情事者,且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應迴避任用情事。
5.具公務機關約聘人員、臨時人員或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6.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主辦人事業務(公務員及勞工),包含到離職、勞安、薪資、差勤、保險、員工福利、輪值等。
2.宿舍管理及登記。
3.教育訓練規劃及執行。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424臺中市和平區梨山里福壽路29號
聯絡E-Mail vffstas02@gmail.com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受理期限及方式:114年3月17日17時前採通訊報名(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約僱人員),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2.※應繳證件:履歷表(請詳細填寫工作經歷、自傳等,並黏貼照片、註明手機及email等聯絡方式)、國民身分證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專業訓練、證照證件影本。
3.僱用期間:自簽訂僱用契約日(預計為114年4月1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預計自簽訂僱用契約日起至114年10月30日止),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4.甄選方式: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資格不符(未填寫「簡要自述」或證明文件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面試後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5.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依需要列候補1-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場得予從缺。
6.寄送地址: 424臺中市和平區梨山里福壽路29號,並以電子信件郵寄至vffstas02@gmail.com。
7.聯絡人:潘組長;電話:04-25989960#112;傳真號碼:04-25989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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