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 徵求 技正~2023-04-26

徵才機關 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職稱 技正
職系 機械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4-20~2023-04-26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或高員級以上升資考試及格,具機械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3.具備公文書製作及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且對訓練業務有興趣者。
4.如具備汽車考/檢驗員證、汽車修護技工執照、汽車修護乙級技術士、汽車構造講師者尤佳。
5.如曾有辦理電動車輛、機電整合專案計畫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6.面試時,試教10-15分鐘,並自備50分鐘授課教材(內容應與汽車構造原理或駕駛訓練精進作為有關)。
7.未有限制調任之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汽車技術培訓專案業務。
2.辦理本所M3資訊系統需求開發、多媒體學員簽到系統維運。
3.辦理本所各訓練班及委訓班教材印製採購作業。
4.辦理汽車檢驗駕駛考驗員訓練班相關作業。
5.辦理所務會議資料彙整及訓練班次分類統計。
6.辦理資訊及個資安全業務、內控稽核等業務。
7.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23546 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三段79號
聯絡E-Mail chiualan@th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於公告期限內,連結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以自然人憑證登入,並依應徵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並於系統內上傳(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5)如具語言檢定證明或相關證照等資料。聯絡電話:(02)82211865。
2.非現職人員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300字自傳及簽名)及相關證件影本(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如具語言檢定證明或相關證照)依序裝訂,逕寄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人事室邱民才先生收(23546 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三段79號),並註明應徵職務。
3.審查資料齊全且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4.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