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五峰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五等 |
職稱 | 約僱技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3-04-19~2023-04-26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 辦理農林業業務。 2. 臨時交辦事項。 3. 農經課技士職務代理人。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五峰鄉大隘村六鄰95號(新竹縣五峰鄉公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文件於本(112)年4月26日前逕送或郵寄至新竹縣五峰鄉大隘村六鄰95號(新竹縣五峰鄉公所)人事室劉小姐收(聯絡電話03-5851001#801)(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信封請註明應徵農經課農業技術職系技士職務代理人)。 (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簡要自述,並請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影本。 (3)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男性須備退伍令或免役證明,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2.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3.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由當事人負責一切後果,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辦理僱用手續。 4.正取1名,本職缺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2名。正取人員未報到或在職期間因故離職,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 5.本職缺係112年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三等考試農業技術職系技士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期滿即無條件解僱。 6.薪資:約僱五等280薪點折合率140.7元,合計39,39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