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 徵求 聘用技術師~2023-06-07

徵才機關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聘用(328薪點,月薪約為新臺幣42,541元)
職稱 聘用技術師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0-基隆市
有效期間 2023-05-25~2023-06-07
資格條件 (一)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畢業。具碩士以上學位者尤佳。
(二) 電機工程、機械工程、化學工程、工業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有光電產業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尤佳。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報驗相關業務。
(二)辦理碳盤查及儲能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先至本分局網站(https://www.bsmi.gov.tw/wSite/mp?mp=3)→「徵才公告」專區→下載「應徵聘僱人員報名履歷表」檔案繕填後,將電子檔E-MAIL至yinjung.chang@bsmi.gov.tw電子信箱報名,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職務、姓名。
(二)本職缺採郵寄通訊報名,應徵資料請檢附下列資料,郵寄20041基隆市仁愛區港西街8號人事室收,信封上註明「應徵聘用技術師職務」(資料請以直式A4規格紙張依序排列並於左側裝訂)。
1.新進聘(僱)用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分局網站→「徵才公告」專區下載空白表格,填妥相關資料,並請貼妥照片及於「填表人簽名」欄位簽名)。
2.大學以上學歷證書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各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5.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如專業訓練、研究工作、證書等足資證明符合資格條件之文件)。
(三)報名期限:112年6月7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資料不齊及未依程序完成報名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另遇報名人數過少,得再延長公告期間。
(五)本次徵才得視甄試成績,增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為限。
(六)聘用期間:自通知實際到職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依年終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一年一聘)。
(七)待遇: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七等328薪點支薪,月薪約為新臺幣42,541元。
(八)聯絡電話:02-24231151#2072洽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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