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徵求 專員(預估缺)~2023-05-30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職稱 專員(預估缺)
職系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3-05-23~2023-05-30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且法律相關科、系、組畢業。
二、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且經銓敘審定薦任第七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四、認真負責、具團隊精神、主動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可配合加班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各單位法制會辦公文、疑義諮商及會議出席。
二、本局自治法規訂定、修正、英譯等法制作業。
三、本局訴願、訴訟及國家賠償事件之答辯及出庭應訴。
四、本局債權憑證明細列管。
五、法制講習。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一、檢具資料:採線上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確定應徵職缺並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完整履歷資料(自傳請勿空白),點「我的應徵」,上傳附件(考試及格證書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最近一次派令影本、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英語檢定等相關證書(無則免附)),請務必確認並更新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俾利後續聯繫。 二、意者請於112年5月30日前,完成前述線上傳送資料,逾期恕不受理。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錄取人員將公告於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專區/錄取公告)網頁。 四、未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進行報名、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將擇優通知甄試,資格不符、資料不齊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函復。 五、為落實低碳城巿之願景,請應徵者多利用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方式前往參加現場面試。 六、機關地址:臺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
聯絡E-Mail a00628@tncgh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人:臺南市政府衛生局人事室 趙小姐
聯絡電話:06-2679751分機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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