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徵求 約僱書記(職務代理人)~2023-06-04

徵才機關 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250薪點(折合新臺幣約32,425元)
職稱 約僱書記(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5-26~2023-06-04
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二、具有行政機關工作經驗並有證明文件為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主計人事業務。
二、傳票編製、 整理憑證。
三、協助辦理有關統計及不定期報表。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僱用期間:自進用日起至 112年7月10日止。
工作地址 108220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0~13樓
聯絡E-Mail wh-041@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進行線上應徵作業,並上傳1.最高學歷證件、2.身分證正反面、3.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4.曾任職政府機關者請附證明文件。
二、本職缺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三、甄選結果將公布於本所網站開放資訊專區周知。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聯絡人及聯絡電話:郭小姐(02)23064468分機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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