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約用第6級(月薪31,450元) |
| 職稱 | 業務助理(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5-09-04~2025-09-11 |
| 資格條件 | 1、高中職以上畢業。 2、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且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
| 工作項目 | 1、協助辦理秘書室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檢附本局公告之甄選報名表(含自傳、彩色履歷照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身分證影本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男性含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於114年9月11日前送達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人事室「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信封請註明「應徵秘書室業務助理(職務代理人)」),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接受面試,面試名單將公告於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網站(網址http://youth.tycg.gov.tw/),請逕自上網查詢;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3、僱用時間:自114年10月4日起至115年10月3日,如育嬰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則僱用至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復職之前1日,若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 4、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性質相近、職責程度相當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5、聯絡電話:03-4225205#2008人事室羅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