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動物保護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聘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13~2025-06-23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社工、法律、大眾傳播、心理衛生、警察消防、生物科技、畜牧、動物科學、獸醫等相關科系畢業。 |
工作項目 | 1.特定寵物業者全面查核或評鑑,及不定期稽查。 2.輔導特定寵物業者成立寵物登記站,強化寵物流向管理。 3.加強查緝非法犬貓繁殖及買賣。 4.主動針對寵物登記、狂犬病防疫及寵物絕育等事項進行稽查。 5.市售寵物食品之申報、標示稽查。 6.非犬貓動物飼主責任教育宣導。 7.辦理寵物相關產業之課程,提升業者品質及動物福利認知。 8.執行其他本處動保收容等相關業務。 9.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 |
聯絡E-Mail | e2019@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一律通信報名,並請檢附下列資料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每筆資料需登載正確無誤,並書寫簡要自述且經本人簽章)。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3.如具全民英檢或語文能力證明者請一併檢附證明文件。 4.以上證件資料均請以A4紙張列印,如為影本請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章,按順序排列裝訂,於徵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本處人事室報名〈地址:高雄市鳳山區忠義街166號,電話:07-7462368-105〉,逾期(郵戳為憑)或證件不齊不予受理,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 備 註: 1. 符合資格者擇優面試,面試成績未達80分得予從缺。 2. 得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 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