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主計總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主計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24~2023-08-01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具高考或相當等級以上會計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且具本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
工作項目 | 辦理國營事業及非營業特種基金預算審編、執行相關事宜及主管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號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 |
聯絡E-Mail | greatmikee04@dgbas.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前請務必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請登打簡要自述。 二、請於公告期限內,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應徵作業,並上傳下列資料: (一)「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二)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 三、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應徵人員所檢附之檔案,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符合資格人數超過5人時,得就符合資格者之共同選項及個別選項「職務歷練」、「訓練及進修」與「語言能力」項目之分數,評選出績分較高5人以上進行面試。 五、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如有疑義,請電洽02-33567436基金預算處林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