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3-07-26

徵才機關 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3-07-21~2023-07-26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農業相關科系畢業(科系須符合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農業技術職系應考資格,詳見下方聯絡方式第4點)。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辦理農情統計調查及天然災害救助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公所農經課(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
聯絡E-Mail 10045893@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檢具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簡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及身分證正反面等影本,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農經課約僱人員(職代)」,於112年7月26日下午5時前寄達(或送達)本公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人事室【非以郵戳為憑】,或以電子檔用 EMail 寄送10045893@mail.tycg.gov.tw,逾期視同資格不符。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請貼足郵資,不足則以平信寄還)俾利郵寄。
二、本案係提報考試分發職缺職務代理人(僱用至11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如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公所亦得予以從缺。
四、本次甄選學歷科系須符合地方特考三等考試農業技術類科應考資格說明如下:土壤、土壤環境科學、工業設計系機械組、水土保持、生命科學、生物、生物工程、生物多樣性、生物技術、生物系統工程、生物科技、生物科學、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生物資訊與結構生物、生物農業科技、生物機電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生態學與演化生物學、自然資源管理、昆蟲、海洋生物技術、動力機械、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森林、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暨自然資源、森林環境暨資源、植物、植物保護、植物科學、植物病理、植物病理與微生物、植物病蟲害、植物醫學、園藝、微生物、資源保育、資源管理、農企業管理、農園生產、農園生產技術、農業工程系機械組、農業化學、農業生物技術、農業推廣、農業經濟、農業經營、農業機械、農學、農藝、電機工程、精緻農業、熱帶農業暨國際合作、機械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蠶絲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詳如考試院網站說明: 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Qual/wfrmExamQual.aspx?menu_id=153&examqual_id=5572)
五、經初審合格者,擇符合本公所需求者通知面試,如應徵資料不齊全,將不予受理。實際面試時間另以電話通知。甄選結果將於首長圈選人員後,公告於本公所網站「徵才資訊」項下(聯絡人:李小姐03-3348058分機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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