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徵求 聘用職務代理人~2025-03-28

徵才機關 司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聘用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3-18~2025-03-28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法律系、所尤佳)。
(二) 熱忱務實、擅長溝通協調及團隊工作,熟諳Word、Excel及PowerPoint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三) 具司法行政經驗或曾辦理兒少保護業務經驗者尤佳。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能擔任公務人員之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一) 少年及家事事件相關司法行政業務。
(二) 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待遇:大學畢業360薪點(約新臺幣48,600元);碩士畢業392薪點(約新臺幣52,920元);博士畢業424薪點(約新臺幣57,240元)(備註:每薪點折合率為135元;114年1月1日起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公告調整)。
(二)聘用期間:本職缺為科員之職務代理人,工作期間預計自本職缺錄取人員報到日起至115年2月12日止,上開期間內倘代理原因消失,約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三)報名時應繳交文件(請依序裝訂):
1報名表(請至本院官網首頁/查詢服務/司法新聞查詢/徵人啟事/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聘用職務代理人報名連結下載。須含600字以內自傳,並附最近2吋脫帽正面半身相片1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正反面影印於同一面)。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其他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6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四)甄試程序:採面試及筆試測驗。經書面審查,擇優通知面試,並筆試測驗;資格不合、書面審查不符需求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檢附足資回郵信封。
(五)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即日起至114年3月28日止,以郵戳為憑,親自報名概不受理。請以掛號將報名資料逕寄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4號少年及家事廳陳先生收,信封註明「應徵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聘用職務代理人」字樣。如有疑問,請電洽:(02)23618577#620陳先生。
(六)錄取公告:本次甄選結果將公告於司法院網站之徵人啟事(司法院網站:http://www.judicial.gov.tw/)。
(七)候補期間自公告之翌日起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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