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航港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交通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19~2025-03-26 |
資格條件 | 一、 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並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考試以上及格。 二、 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或相當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本職系任用資格者;最近3年考績至少2年甲等。 三、 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 具有承辦交通行政管理、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預決算籌編及採購等相關業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 商港區船舶交通服務系統作業相關法規修訂及督導。 二、 商港水域管理、船舶進出商港相關業務。 三、 港區管理相關預決算編制業務。 四、 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業務。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 |
聯絡E-Mail | ytliu@motcmp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4年3月26日止。 二、報名方式:於人事行政總處網頁採線上報名,請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三、甄選方式: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除正取1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最長為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四、聯絡電話:02-89782778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