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7~2025-04-30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請提供學歷證明)。 (二) 略瞭解採購業務尤佳。 (三) 未具雙重國籍之本國國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情事之一者。 (四) 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及假日出勤。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中心研考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6樓 |
聯絡E-Mail | AI4945@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本職缺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 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免附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機關取得履歷資料(詳附件)。 ※請於職缺應徵系統「上傳」下列資料: 1.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持國外學歷者,請依教育部訂頒之規定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學歷證件)。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工作經歷證明影本(如:在離職證明、個人勞保投保明細,無則免附)。 4.英語能力證明或專業證照影本(無者免附)。 5.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以上文件請依序整合成一個PDF檔上傳) (二) 聯絡人:新北市政府資訊中心人事李小姐,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8557。 (三) 甄試程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資格不合、初審不符需求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中心得予從缺。 (四) 本次徵才本中心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名額不得逾職缺數2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 本職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倘僱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僱,不得異議。 (六) 本職缺月支報酬以3等220薪點估算,折合新臺幣29,7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