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6~2025-04-23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含)以上會計及其相關系所畢業。 (二)具公務會計工作經驗,熟諳會計審計相關法規及Writer、Calc等電腦應用軟體之運用與操作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辦理會計業務相關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號(近捷運中正紀念堂站)。 |
聯絡E-Mail | ar8443@fnp.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於114年4月23日前(郵戳為憑),將履歷表(含基本資料、符合資格條件之學經歷、簡要自述等並簽名)及最高學歷等相關資料影本以掛號郵寄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號/主計室邱小姐收(如親遞者請送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號收發室)(信封上請註明「應徵主計室職務代理人員職務」)。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並擇優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3個月),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有疑問請電(02)27718121轉分機2305邱小姐。 (三)本職缺係現職人員請假及留職停薪期間【自114年5月13日起至115年1月29日止】,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被代理人復職日前一日止(惟僱用期間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即予解僱,期滿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每月薪資報酬為5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