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徵求 少年輔導員~2025-09-12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6等至6等
職稱 少年輔導員
職系
名額 8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25-08-27~2025-09-12
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符合下列一至四任一條件,且須符合第五條)
(一)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規定。
(二) 取得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少年輔導相關科系之學士學位(心理學、輔導與諮商類、教育暨家庭教育學類、犯罪防治學等)。
(三)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心理師考試規則第7條應考規定。
(四) 領有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證書。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之情事。(具下列條件者尤佳)
(六) 對少年輔導及犯罪預防工作有高度熱忱,能完成行政管理業務,並具有耐心、責任感尤佳。
(七) 具備行政工作、公部門文書處理(公文)經驗者尤佳。
(八) 具備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少年偏差行為輔導工作,執行少年輔導委員會設置及輔導實施辦法第2條第1款規定事項。
(二)辦理本會預防宣導活動、各項會議、各項訓練等相關行政工作。
工作地址 新北市全區。
聯絡E-Mail N09019@ntpd.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聯繫電話:如有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 2266-5750分機5042陳先生(電子郵件N09019@ntpd.gov.tw)。
(二)檢附資料:
1、 至本會官網「下載專區」填寫「新北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聘用人員甄試報名表/專業自評表/志願選填表」(網址:https://www.jdpc.police.ntpc.gov.tw/modules/filelist/index.php/main/flist/3)並郵寄或親至本會繳交。
2、 本國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證書影本(如有請檢附)。
3、 符合應試資格之學士以上學歷畢業證書。
4、 學分成績單。
5、 實習證明。
6、 工作離職證明(若有公部門證明請檢附;若為在職者,請檢附工作在職證明)。
7、 身心障礙證明文件(如有請檢附)。
8、 良民證。
9、 其他相關佐證資料:從事專業工作相關經歷、參與專業工作相關訓練(研習)證明。
(三)於114年9月12日下午5時前(郵戳為憑)將報名表與佐證資料以掛號寄至本會土城據點(236035新北市土城區和平路22號6樓,請於信封上註記:應徵聘用少年輔導員)或於上班時間至本會親繳。凡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資料不齊者,請於通知期限內補齊,未補齊視同放棄。
(四)若經查資料係為浮(虛)報或不實,本會將撤銷錄取資格。
(五)依口試成績前8名為正取少年輔導員,餘依成績高低取16名為備取人員候用期間5個月,總分未達75分,不予備取候用。
(六)聘僱期間: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115年度依聘用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
(七)待遇:約聘6等3階(312薪點)折合金額新臺幣45,052元至6等7階(376薪點)折合金額新臺幣54,2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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