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中正區東門國民小學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出納組長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07~2025-07-16 |
資格條件 | (一)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並具有甄選職務任用資格且無調任限制者。 (二) 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者。 (三) 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及無性侵性騷擾犯罪紀錄,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四) 具總務處出納組長或學校行政業務實際經驗者尤佳。 (五) 熟悉電腦操作(Word、Excel、網路)應用及文書處理能力。 (六) 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 |
工作項目 | (一) 員工薪津、鐘點費請領、發放,公教優惠存款及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自付及機關負擔、公勞健保費、退撫基金、公教貸款等解繳、核發及各項代扣繳費款申辦。 (二) 辦理代收代辦費之收支報管與雜費之收款存解事項。 (三) 學生註冊繳費四聯單製發、核驗、及各類三聯單繳費之收存保管。 (四) 執行業務所得稅款、退職所得稅款、非境內居住者每月薪資所得申報業務、及年所得扣繳憑單製作、寄發。 (五) 學生補助款、社團退費、課後輔導退費、憑證支付等相關事項。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仁愛路一段2-4號 |
聯絡E-Mail | fg0616@mail.tmps.tp.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工作內容請洽:02-23412822轉23,聯絡人:總務處陳主任 報名疑義請洽:02-23412822轉33,聯絡人:人事室郭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