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平鎮地政事務所 徵求 業務助理~2025-12-04

徵才機關 桃園市平鎮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業務助理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11-26~2025-12-04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含)以上畢業。
2、具OFFICE文書處理能力。
3、具地政相關工作經驗、學識背景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1者及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工作項目 1、辦理收件、登簿及其他地政相關業務(含服務臺)。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環南路2段276號 (桃園市平鎮地政事務所)
聯絡E-Mail pj1105.g@mail.tyland.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職缺出缺日期:114年12月2日
二、月 薪:新臺幣31,450元。
三、僱 用 期 間:自報到日起(試用期最長90天),年度終了前辦理考核,通過考核列入次年度續僱。
四、應徵應附文件:(請以A4規格影印,依下列順序裝訂,影本文件需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
1.履歷表(依案附電子檔填寫並簽章)。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畢業證書)。
3.其他文件相關資料。
4.上開文件請於114年12月4日(星期四)17時前寄達或送達本所(桃園市平鎮區環南路二段276號3樓 人事收),請於信封袋註明「應徵平鎮地政事務所【業務助理】職務」並以電話確認本所已收訖,電話:03-4570461分機306葉小姐或321利小姐。
五、資歷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所寄資料於甄選後逕行銷毀,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六、正取1名,另備取1-2名,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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