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徵求 約用職務代理人~2025-06-16

徵才機關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用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6-09~2025-06-16
資格條件 一、 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學士(含)以上畢業學歷。
二、 熟諳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公文文書處理及網頁處理基本能力。
三、 認真負責,工作細心,具抗壓性,並具良好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能力。
四、 具人事行政相關實務經驗且熟稔相關法規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人事室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應備文件:
一、 中文履歷表(含自傳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Email)。
二、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 如有證照等相關證明文件亦請提供。

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將上開應備文件電子檔案(請彩色掃描)及履歷表Word檔案,於公告截止日當天16點前Email至shafang@mail.ntue.edu.tw電子郵件信箱,信件主旨請寫「應徵人事室約用職務代理人」,寄出後請主動電話聯繫(02)2732-1104分機82090徐小姐,確認是否收到資料。逾期及應備文件資料缺漏者,不予受理。
二、 甄選方式:資格初審通過者,擇優通知進行筆面試,筆面試時間及地點另外通知;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 本職缺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備取人員最多4名,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四、 本職缺月薪薪資依本校約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約用行政組員」職級265薪點(新台幣3萬6,860元)及相關規定核支。
五、 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新任公務員到任後一週。
六、 本甄選公告如有未盡事宜,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如有工作項目、業務性質、報名或甄選方面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02)2732-1104分機82090徐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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