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 徵求 幫工程司~2023-07-21

徵才機關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幫工程司
職系 交通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3-07-14~2023-07-21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交通技術科及格。
二、須研究所碩士以上交通技術等相關科系畢業。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防災及應變工作。
二、交通工程及交控設施工程管考。
三、省道交通管理及疏運作業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處交通管理及控制中心(臺中市西區大全街市127號)
聯絡E-Mail hellen@th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於公告期限內,連結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以自然人憑證登入,並依應徵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另請上傳下列資料(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一)公務人員履歷表之簡要自述(內依時間先後詳述工作經歷並簽名)。(二)考試及格證書。(三)最高學歷證書。(四)現職派令及最近3年銓敘部審定函。(五)最近3年考績(成)通知書。(六)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聯絡人及電話:邱小姐(04)23715030#523。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四、本項甄選正取1名,另得視需要增列備取1-2名,備取人員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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